一、刑事拘留大概多少天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为14天,自被关押至看守所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侦查部门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而检察官若批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如果需要延长拘留,则刑事拘留期可长达37天。
在这个期限内,侦查机关还须再向检察机关提出批捕请求,同样,检察官若批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未执行,和治安拘留未执行,区别在哪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是一项由执法部门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而相较之下,治安拘留则源自我国所制定的治安处罚条例,属于一类惩戒措施;此外,在性质上,刑事拘留主要针对的是已经触犯刑法或涉嫌犯罪的个人,旨在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治安拘留则主要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却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各类违规者。